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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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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4-00070
文号
高教发〔2024〕2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4-17 11:05:00
是否有效

各校(园):

为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工作方案〉》(甘教基〔2023〕20号)文件精神,对《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细则》聚焦新时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主要任务,针对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粗放实际问题而研究修订的。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学习《细则》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质量意识,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全面育人质量,落实好《细则》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抓好落实,完善制度。各校(园)要将《细则》要求全面落实到日常管理和具体教学活动中,改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行为;要根据《细则》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修订校(园)课堂教学常规制度、教学评价和教学激励措施,形成学校管理特色,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品质。

三是对照整改、强化检查。各校(园)要对照《细则》要求,开展一次教学常规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时发现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县教育局基教、教研、督导等相关股室将《细则》落实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常规内容,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好的校(园)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

高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推进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实现教学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鼓励全体教师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甘肃省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高台县全球领先体育平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十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教学思想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落实《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改革,坚持素养为基、能力为重、质量为先,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开发

第四条 学校课程管理。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第五条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积极开发并利用好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外课程资源。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六条 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将教学工作作为校(园)党委(支委)会议和校(园)务会议、教师例会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校(园)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园)长、教导(保教)主任是具体负责人,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学校领导要主动担任主要学科教学任务,副职领导和中层领导必须担任主要学科教学任务,课时量不得随意减少。分管教学副校(园)长、教导(保教)主任是具体负责人,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建立校(园)长或副校(园)长、教导(保教)主任(教科室主任)、年级组、科任教师四级教学管理责任制。校(园)长要围绕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带头上课,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教导(保教)主任(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和质量的管理。

第七条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校(园)必须建立健全《教导处工作职责》《教科室工作职责》《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教研工作规程》《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学习规范》《教学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辅导与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等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严重违反教学基本规律、原则和要求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八条 课程管理。每学期开学前要严格按课程方案和学科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并按计划有序开展教学活动。

第九条 教师配备管理。坚持“骨干引领、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精诚团结、质量第一”的原则,优化配备各年级各班任课教师,确保各班级教学质量齐头并进,稳步提升。

第十条 学科教学计划管理。学科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保证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学期初,各学科教师要认真研学《课程标准》和教参、教材等用书,科学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努力做到教学目标明确、课时划分准确、教学进度合理。

第十一条 教学过程管理。坚持“常规为本、改革取胜”,向管理、向常规、向课程改革、向高效课堂要质量。校(园)要注重对教学常规各环节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教导处、教科室要对教师课堂教学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记录,及时反馈意见,教学常规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第十二条 教学结果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期末教师考核。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处室、年级组及个人要认真开展教学工作总结,分析不足,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升教学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学校各处室管理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好各类资料档案,文字资料要符合新时代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和公文格式。

第十四条 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坚持“划片招生,就便入学”,坚持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各校(园)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籍管理队伍,不断提升学籍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学校要逐步创造条件提升教学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教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并通过网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计划与总结

第十六条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校(园)教学(保教)工作计划、教研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教师学科教学计划等。教学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针对性、实效性要强。

第十七条 校(园)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质量目标,围绕内涵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应在分管副校(园)长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下由教导(保教)处组织制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校务)会审定,党委(支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第十八条 教研(教研组)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研组要结合本学科组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认可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存档,并下发执行。

第十九条 备课组计划由备课组全体成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本册教材教学实际,经集体讨论后制定。内容应包括:学段与本册教材的目标分析、本册教材知识结构分析、单元教学进度及课时、大单元整合集体备课活动安排、学科竞赛活动、研究性学习(项目化学习、跨学科学习、任务群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单元作业设计等。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二十条 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设计体现)由各任课教师制定,一般在开校前完成。计划内容包括:课标与学段目标分析、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评价目标、课时教学计划、提质培优目标及措施等。任课教师在制定计划时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质量评价目标,明确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推进各项计划任务高质量完成。学期结束时,教导处(教科室)以及教师个人应对照计划,结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反思、总结。 

第六章  备课

第二十二条 教案备写要遵循核心素养导向,关注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要求,坚持大单元、大概念整体设计与分课时教学设计相结合,做到基础性任务与挑战性任务相结合,注重解决“教什么、怎么教、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要指导学生课前解决能独立完成的问题,课中进行高阶思维的训练,提升应用和实践能力,实现学生基础达标、素养提升。

第二十三条 各学段备案要求:

1.小学备案要求。(1)把握课标教材。认真学习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和目标,领会课程标准倡导的基本理念;通读本学科全套教材,熟悉教材编写意图、特点及各年级间教材的衔接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本学科教学内容和实施策略。(2)开展备课活动。坚持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建立健全研讨机制,确定主题和主备人,注重以老带新,发挥集体智慧,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开展大单元整合集体备课活动,增强跨学科融合的意识,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学情研讨制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整体教学目标,编排教学进度,安排好考查考试、实践教学等活动。(3)做好教学设计。树立单元整体备课意识,以项目式学习推进跨学科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选择适合校情、学情的教学方法,用心设计并撰写教案,严禁无备课教学。要确定单元目标、重难点,进行分课时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具准备、课堂练习、板书设计、课后作业、教学反思等,做到规范、简洁、实用。

2.初中备案要求。(1)精准把握课标教材。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和目标,领会课程标准倡导的基本理念,把握学业质量水平要求;坚持素养导向,深刻理解课程育人价值,把“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到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读初中阶段全套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特点和各年级间教材的衔接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本学科教学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2)有效开展备课活动。坚持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集体备课做到每次都有确定的主题和主备人,建立健全研讨机制,注重以老带新,发挥集体智慧,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开展大单元整合集体备课活动,增强跨学科融合的意识。合理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强化学期与单元整体备课,列出教学进度表,安排好考查考试、实践教学等活动。(3)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树立单元整体备课意识,以项目式学习推进跨学科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选择适合校情、学情的教学方法,进行分课时教学设计。用心设计并撰写教案,严禁无备课教学。教法应体现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学法应体现学生主体,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强化学科实践,注重情境的创设,体现问题导向性和层次性;推动综合学习,加强学科间的内在关联。

3.高中备案要求。(1)精准把握课标教材。认真学习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深刻理解课程育人价值,明确课程性质和目标,领会课程标准倡导的基本理念。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特点和各年级间教材的衔接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本学科教学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2)有效开展备课活动。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倡导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体备课,增强跨学科融合的意识。建立健全研讨机制,确定主题和主备人,注重以老带新,发挥集体智慧,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学情研讨制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整体教学目标,编排教学进度,安排好考查考试、实践教学等活动。个人备课要在学期、单元整体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创设多种教学情境,凸显个性化教学风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从校情、学情实际出发,避免盲目追求教学进度或内容过深、过偏。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思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3)精心做好教学设计。鼓励运用大数据做好学情分析,聚焦学生素养发展,确定单元目标、重难点,进行分课时教学设计,严禁无备课教学。内容包括备教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备学情(学生的认知特点、知识基础、可能的认知障碍等)。要充分体现学科课程教学的育人维度,倡导立足单元整体规划下的课时教学设计,建构系统化单元教学内容,形成单元主题下的系列化教学资源。要强化学科实践,引导学生参与学科探究活动,在建构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体现学科思想方法。

第二十四条 各学科教案备写要求。所有学科教案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内容备写,备案环节要齐全,内容要详实。教案分为电子印制教案或手写教案两种,同一学校所有学科教案本模式要统一。旧教案或集体备案,使用前要有教师个人二次备案批注;农村教学点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可使用旧教案或简案,旧教案教材版本要与现行教材一致;教学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要备手写教案;以评价检测内容代替教案内容的,要写评价的目标、评价工具、评价结果分析等内容,不能以单张检测卷代替教案,小学评价检测卷代替教案的每学期不超过2次,初中不得超过4次;综合实践活动、跨学科学习、项目化学习等可用方案代替教案(附教案后),每学期每项不少于2次;课后服务、社团辅导、艺体训练等要有简案。

第二十五条 校(园)要落实超周备课制度,每周一上午前对各科教案进行签阅和等级评价,并及时反馈。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要及时进行课后反思,以随笔或后记的形式进行批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教案在备深教材、备透幼儿实情、备好教法与学法的同时,要备足教学资源,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突出活动过程的设计,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动静交替,科学设计每个教学活动,在教学中更好地促进幼儿发展。

第七章  上课

第二十七条 各学段教师上课规范:

1.小学教师上课规范。(1)做好课前准备。预备铃响时教师应在教室门口候课,查看学生上课准备情况。根据学科特点,充分做好课前各项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不带负面情绪,不提前上课。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2)凸显育人价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观念,落实课程理念,推进“五育”融合,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课堂教学中积极落实学科德育要求,提高学科育人实效。 (3)改变教学方式。探索基于真实情境和真实问题的项目式、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跨学科学习、思考、创造的能力和综合视野,充分凸显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学习模式,充分创建和利用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融合与综合应用。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不得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看视频等方式代替学生动手实验,注重实验教学与其他学科的有机融合。技能学科要通过浸入式体验,重点关注学生的技能习得。低年级,特别是一年级的课程要注重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的教学设计与语言组织,最大程度消除儿童的陌生体验和不适应,促进小幼科学衔接。(4)提高教学实效。在课堂教学中应营造平等、开放、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主动表达,尊重个性和差异,正确引导,激发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思维提升。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流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精度、效益。保证学生有充分的互动、探究学习时间,合理安排阅读、讨论、练习、实验等学习活动,促进学生深度学习。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反馈或回应学生的疑惑。(5)规范教学行为。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普通话。教师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电子产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在未来智能时代的数字素养;小学低年级严格按规定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不传播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改上其他课或请人代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禁止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节课间10分钟要还给学生,并督促学生走出教室适当运动放松。   

2.初中教师上课规范。(1)充分做好课前准备。教师应提前候课,准备上课所需要教具学具,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不迟到。上课铃响与学生相互问好后,开始教学活动,不提前上课。服饰得体,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负面情绪。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2)突出学科育人价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观念,落实课程理念,推进“五育”融合,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在课堂教学中应积极落实学科德育要求,提高学科育人实效。(3)不断优化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鼓励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避免“满堂灌”式教学,培养学生跨学科学习、思考、创造的能力和多跨度的综合视野。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有机融合,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在未来智能时代的数字素养。针对初中生部分学科存在的分化现象,要充分尊重学情差异,注重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4)切实提高教学实效。在课堂教学中应营造平等、开放、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落实课程的“育人”功能,鼓励学生主动表达,尊重个性和差异,激发好奇心、求知欲、学习兴趣、想象力和创造力。要保证学生有充分的互动、探究时间,引导学生深度学习,指导学生养成记笔记的习惯,及时反馈或回应学生疑惑,合理安排阅读、讨论、练习、实验等学习活动。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教师应精心设计、开展好基础性实验和拓展性实验,拓展创新,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改上其他课或请人代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禁止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节课间10分钟要还给学生,并督促学生走出教室适当运动放松。  

3.高中教师上课规范。(1)规范做好课前准备。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准备上课所需教具学具,并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服饰得体,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负面情绪。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2)落实学科育人价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育人观念,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在课堂教学中落实课程思政的要求,追求学科育人实效。(3)精心营造课堂氛围。在课堂教学中应营造平等、开放、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主动表达,尊重个性和差异,正确引导,激发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和创造力,及时反馈和回应学生疑惑,促进思维生成和提升。(4)注重优化教学方式。探索基于真实情境和真实问题的项目式、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跨学科学习、思考、创造的能力和多跨度的综合视野,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有机融合,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在未来智能时代的数字素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实验教学,不得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看视频等方式代替学生动手实验,注重实验教学与其他学科的有机融合。技能学科要通过浸入式体验,重点关注学生的技能习得。要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教与学方式,开发建设线上课程,优化融通线上线下教与学成效互补。(5)引导学生深度学习。课堂教学要注重社会大课堂与学科小课堂的有机融通,基于实际生产生活创设有意义的教学情境,设计学科任务,聚焦问题解决,合理安排探究活动、实验活动、阅读活动、交流展示等,并及时跟进指导,促进学生深度学习。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变化适当调整教学节奏。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改上其他课或请人代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禁止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节课间10分钟要还给学生,并督促学生出教室适当运动放松。

第二十八条 教学过程规范:

1.导入。(时间在3-5分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情境,让学生跃跃欲试,如入其境,如观其景,使学生在情境中进入角色,深入文本。

2.新知学习。(时间在15-20或15-30分钟左右):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目标明确、层次分明,理解重点、突破难点,直奔目标。要以“问题串”为主线,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境,具有开放性、多样性、趣味性、可参与性、可评价性,能有效解决本节课的重难点,能引领学生深度学习,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

3.课堂评价。(时间在5分钟左右)。有嵌入式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嵌入式评价指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及时的反馈和评价,以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价是重难点突破后对课堂练习和作业、小组探究活动、讨论与交流成果等的总结评价,形式多样、中肯全面、客观及时。

4.板书设计。板书设计要做到“求精、求清、求变、求美”,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利于学生记忆,流连忘返。 

5.课后反思。教学反思要思所得,发扬长处,发挥优势;思所失,汲取教训,弥补不足;思所疑,加深研究,解惑释疑;思所难,突破难点,化难为易;思创新,扬长避短,精益求精。

第二十九条 课堂教学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教学相长,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从“学”的角度出发,推进“教学评练”一体化设计与实施,在整个教学流程中,坚持目标导向,优化评价方式,深度融合教师的教与评、学生的学与练,促进学生学科素养目标的达成。

第三十条 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熟悉教案内容,不按所备教案授课的教师视为无案上课。课堂中要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关注学生行为状态,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坚持教学活动化、活动游戏化的原则,在运动、生活、学习方面通过创造性设计各种游戏,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课前为幼儿提供丰富多彩、可供选择的活动材料。在教学方法、手段、教具、学具的使用上,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使幼儿的情感、知识、技能等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获得快乐学习和成功的体验。

第三十二条 学生上课规范要求。学生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和书本,并统一放在课桌左上角;上课铃响迅速有序入室、入室即静;入座后要整理着装,抬头挺胸、端正坐姿;上课后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认真书写、主动操作、团结协作;课堂中要遵守纪律、有序答疑,能认真完成作业;不携带电子产品入校进课堂。

第八章  作业与批改

第三十三条 各学段作业规范:

1.小学作业规范。(1)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和学情分析功能。根据“双减”要求和学科特点科学布置听、说、读、写、算等作业,还可布置画、唱、手工、操作、实验、调查、考察、观察、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实践性作业,做到书面与口头作业相结合,视听与动手操作相结合,个体独立完成与小组合作完成相结合。书面作业要求学生书写美观、纸面干净、格式规范。根据学科课标要求控制作业难度,关注差异,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积极开发校本作业。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指导家长积极配合教师督促孩子持续学习、阅读、实践等,但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倡导布置适量亲子实践互动作业。(2)及时批阅反馈。作业应及时批改、有效反馈,加强面批讲解。批改符号规范、统一。基础性作业和重点类作业应全批全改,及时评讲、督促学生有效订正,并视情况做好二次批改订正,对学习困难学生应加强针对性面批指导。作业评价倡导等级与指导性、激励性评价结合。(3)严控作业总量。统筹各学科作业、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并指导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积极推行书面作业公示制度,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每晚9:00应停止一切作业,确保学生充足睡眠。

2.初中作业规范。(1)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实际,精心设计和布置作业。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增强课堂教学中作业辅助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书面作业及实践活动类作业,探索跨学科实践作业,积极开发校本作业,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学校应统筹各学科作业,控制作业总量,初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积极推行书面作业公示制度,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确保学生充足睡眠。(2)加强作业指导反馈。教师要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高中作业规范。(1)精准设计有效作业。作业设计要结合单元整体规划,基于课时学习内容,形成系列化、层次性作业任务。要彰显作业的学科特质,在学科作业任务中融入育人角度的挖掘,凸显学科知识性与教育性的统一。重视培养学生爱劳动勤锻炼良好品质。要依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设计多样化的内容和形式,做到统编与校本相结合,知识与技能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书面与口头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视听与动手操作相结合,个体独立完成与小组合作完成相结合。要控制作业量与作业难度,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积极开发校本作业。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数量的学科实践性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计划,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阅读、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2)及时批改全面反馈。作业应及时批改、有效反馈,加强面批讲解。根据不同的作业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多样化的批改方式,提高作业批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批语要有激励性和指导性,对学习困难学生应加强针对性面批指导。要及时评讲并督促学生有效订正,对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并作归因分析,及时调整教学。

第三十四条 基础作业以课本练习题和省定配套练习为主,拓展作业以校本作业为主。各中小学要研究开发校本作业,校本作业要紧盯“三新”要求,遵循《课程标准》学业质量和评价标准,重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避免机械重复练习;重在分层设计,提质培优;重在减量增质,能力提升;重在问题情境下的实践应用、实验操作、作品创作等核心素养培育。建立学生个人学段内综合性作业本(资料夹、作品集),每学期跨学科、项目化学习、调查报告、综合实践类作业不少于4次。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用网络媒介布置作业(活动),严禁超难度布置作业,严禁把作业布置成家长作业。

第三十五条 坚持“教-学-评”一体化,有做就有批,有批就有改,有改就有评,有评就有思,有思就有进。要把作业纠错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抓细抓实,重视错题分析,提高学生纠错能力。各科作业批阅全部用红色笔批阅,对的划“√”,错的划“×”,采用统一评价标准: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等学科作业用“优良中差”评价(“优 三月二日”);作文批阅要细致,有旁批、眉批,先用“甲乙丙丁”评价书写(“书写:优”),再用“优良中差”评价内容(“内容:优  三月二日”),最后写总批语,评语中肯,有指导性,多用鼓励的语言;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科学)、美术等学科作业用“优良中差”评价(“优 3月2日”);英语作业等级用“A、B、C、D”评价(“A  March 2nd”)。评价书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每次作业后要及时指导学生纠错。

第三十六条 作业习惯培养。教师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指导学生工整规范书写作业,督促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及时改正错误。

第三十七条 学科作业设置及批阅次数。各校(园)要结合本细则修改完善本校(园)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评价和教学激励等机制,形成学校管理特色,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各学科作业种类和次数由各校根据实际确定,要有利于减量增质、有利于提质培优,有利于减轻学生和教师负担。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要紧紧围绕《纲要》《指南》加强幼儿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并在科学、艺术领域强化幼儿动手能力的培养。指导幼儿能正确使用相关工具、材料(包括教学专门材料或无毒清洁的废旧材料),用实物操作、绘画、捏泥、手工制作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鼓励幼儿与同伴分享、交流自己的作品。幼儿园要尽量把教室内外的展示墙作为幼儿学习创作过程的展示平台,能让更多充满童真的幼儿作品进校园,走进孩子的世界。

第三十九条 定期检查评比。校(园)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并将结果计入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月考核。学校领导要不定期抽查学生作业情况,每学期学校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优秀作业展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定期举办幼儿绘本阅读成果展示或绘画、手工作品展示和教师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鼓励教师创编适宜幼儿的阅读绘本,并运用生活中符合卫生标准的废旧材料开发制作适宜幼儿游戏活动的玩学具。

第九章  辅导与课后服务

第四十条 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做到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相结合,集体辅导与差异化辅导相结合。辅导要讲究效益,要做到热心、耐心、劳逸结合。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进行辅导。

第四十一条 集体辅导要有计划。教师要认真分析所教班级学生的不同特点,与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研究制定辅导计划,计划要包含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情况分析和辅导办法。

第四十二条 辅导对象要有所侧重,特别要关注学习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采取适当布置提高性作业等办法,激发学生的兴趣;要对个别学习困难学生以及因请假等原因影响了学业的学生,采取个别辅导和小组辅导的方式查漏补缺。

第四十三条 寄宿制学校要组织住校学生在教室内集中自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科任教师坐班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第四十四条 关注对特殊少年儿童的辅导教育。要结合本校特殊少年儿童实际,制定体现教育者爱心的特殊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特殊少年儿童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少年儿童“一人一案”教育、康复机制,坚决杜绝教师将随班就学学生安置到教室的最后排。

第四十五条 严格落实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科学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坚持义务教育全覆盖,家长自愿的原则,开校第一周学校要及时向家长做好宣传,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书,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随意收费或乱收费。学校应积极开展体育、艺术、文学、科技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辅导,多渠道、多途径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组织开展读书交流、自然观察、科学探究、参观研学等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农村教学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如:通过10分钟韵律操(美育活动)+30分钟书写练习+30分钟作业辅导“三段式”课后服务模式,激发校园活力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末要举行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成果展示活动,促进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第十章  考试与评价

第四十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学业质量和评价标准确定学校考试内容,命题符合素质教育导向,有力促进核心素养提升,能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运用能力的考查和情境问题的解决。普通高中考试要紧盯“三新”目标和新高考改革要求,为创型性人才的培养打基础。

第四十七条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七至九年级可组织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考试次数。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每学期末,县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年级和科目教学质量进行统一检测。

第四十八条 各学段评价要求:

1.小学阶段评价要求。(1)规范日常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习过程,丰富评价形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采用观察记录、成长手册、作品展示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生成评价,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发挥评价的诊断、调节、激励和发展等功能。(2)规范考试评价。严格按规定组织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考试命题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做好考试组织、阅卷统计、数据分析、结果选用等工作,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做到教学考有机衔接,发挥考试评价导向作用。(3)探索增值评价。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探索以核心素养导向的学生发展量表,科学、直观地呈现学习状况,对学生进行阶段性、延时性、成长性评价。通过评价,让学生认识自身学习情况的差异性和增长点,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自我矫正、自我提升。(4)推进综合评价。落实“五育”融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适应学生成长需求和国家人才要求的变化,采用开放、多元、多样的综合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手段,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系统性。

2.初中阶段评价要求。(1)规范运用日常评价。关注学习过程,丰富评价形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采用观察记录、成长手册、作品展示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生成评价,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发挥评价的诊断、调节、激励等功能。(2)严格规范考试评价。立足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向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正确认识测试的诊断功能,完善体育、艺术等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的有效途径,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对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做到教学考有机衔接,发挥考试评价导向作用。(3)不断探索增值评价。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探索以核心素养导向的学生发展量表,科学、直观地呈现学习状况,对学生进行阶段性、延时性、成长性评价。通过评价,让学生认识自身学习情况的差异性和增长点,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自我矫正、自我提升。(4)积极推进综合评价。落实“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采用开放、多元、多样的综合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评价手段和工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系统性,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高中阶段评价要求。(1)注重全过程评价。将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结合。评价学生是否达到课标要求的同时,考察学生的日常课程参与、课堂表现情况等过程性指标;探索增值评价,关注任教班级或学生的发展变化和进步程度。(2)规范考试评价要求。准确把握高中各学科学业质量内涵和水平,明确评价目的,丰富评价方式,合理安排测试、考试频次,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注重对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考试后要及时、认真、客观地做好阅卷工作,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做好跟进讲评。(3)积极推进综合评价。树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的指导思想,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发展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采用开放、多元、多样的综合评价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引导学生增强综合素质。

第四十九条 规范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四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构,以教师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行为、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为主要评价内容,要将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作为教师年度评价的重点。

第十一章  科学实验

第五十条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科学课和实验课。各学校要认真上好实验课,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0%以上。鼓励师生积极参与自制实验教具、学具活动。

第五十一条 认真做好演示实验,提倡并鼓励教师合理改进、增加演示实验,在可能的条件下,把部分演示实验改为学生分组实验,或把思考性强的习题改编为实验(演示或学生分组实验)。

第五十二条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科学室、实验室,强化实验安全教育,逐步培养学生自行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指导学生进行课外实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第五十三条 各初中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实验操作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评价考核。

第十二章  校本教研

第五十五条 进一步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常态化开展县级教学视导,持续开展“磨课”“研课”展示交流活动。建立校级领导分工联系学科教研组和教研组长工作例会制度,提高学科教研组长的管理、策划和指导能力,提升教研实效。建立局领导、干部和校(园)长、教师全员参与的听课评课制度,创设全员抓课堂教学的良好氛围。

第五十六条 教师要积极参加课堂教学研讨活动,50岁以下的女教师或55岁以下的男教师每学期要上一堂研讨课或汇报课,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限年龄)每学期要上一堂示范课或观摩课。各校(园)要利用国家和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的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等教学活动,加强教研和信息化的融合,建立信息化支撑的教研评比、展示、交流一体化长效机制。

第五十七条 学校各学科组每周要定时开展教研活动,每周(每次)集中研讨时间不少于2小时,活动要落实“四定四有”即:定主题、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有计划、有记录、有落实、有总结。

第五十八条 完善学校听课学习制度。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和教龄10年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要达到35节以上,其他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要达到20节以上。

第五十九条 教师要主动阅读教育新理论、新理念、新思想,常态化开展《课程标准》学习与研究。

第六十条 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省市县校课题研究,要鼓励教师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形成个人教学特色。学校要建立校级课题研究评审机制,对教师申报实施的课题研究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研究能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或学校工作发展。对已取得课题研究成果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课题成果推广应用方案,强化课题成果的转化,让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助推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向着优质一流的目标发展。

第六十一条 各校要落实好义务教育作业设计指导意见,开展作业设计大赛、作业设计专题研讨和作业设计展评等系列精品教研活动,指导教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第十三章  督查与考核

第六十二条 各校(园 )要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力度,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促进教师精研课程标准、深耕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十三条 县教育局基教、教研、督导等股室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和不定期随机抽查,重点督导学校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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